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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项目的公告
2011-04-06录入:管理员阅读次数:4666
关于申报2011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地方文化研究)项目的公告
 
受四川省教育厅委托,经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我中心即日起向全省发布2011年度课题指南,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地方文化研究)项目2011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理论创新、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充分体现和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的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和学科体系创新,着力推出在省内乃至在全国有代表性的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请立项的课题要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的理论研究为基础,以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应用研究为主攻方向,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新的研究高度,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基础研究应有较强的学术含量和宏观研究的前瞻性,鼓励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者申报本领域项目;对策应用研究应立足四川,面向全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中心主张承揽地方政府、文化企业及与国外合作等课题;中心接受带项目与经费进入中心立项,并将适当给予经费补贴;中心接受个人或单位自筹经费申报的课题;批准立项的自筹经费课题,与经费资助课题实施相同的管理。
、凡四川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人员,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主持完成过省厅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一般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边远、民族地区高校研究工作者有特色的研究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历要求。目前主持四川省教育厅或各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课题尚未结题的研究者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今年的课题。
五、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有关规定,凡申报本中心课题,不占该校计划指标。各申报单位科研处及有关管理机构应对申请人严格把关,依据《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前期成果、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
六、申报书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汇总,统一报送我中心,本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书。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每项一式5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4份)报送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申报者须同时将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送至本中心邮箱。
七、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文档(包括课题指南、申报书)同时在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网站(http://dfwh.xhu.edu.cn)上发布,欢迎访问、查询和下载。
八、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1年5月30日截止(邮件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中心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999号西华大学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邮编:610039。
中心办公电话:028-87723062;中心电子邮箱: wangwujj@163.com
联系人(电话):陈芸:13551355993;李 钊(13881973396);王学东(13036667781)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
2011年2月25日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地方文化研究)
2011年度课题指南
 
本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所列题目仅为研究方向的建议,申报者可根据列出的课题方向确定相应的题目进行申报。
重点课题:
1、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学理建构
2、岷江流域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
3、四川文化名人资源综合研究
4、四川传统语言艺术形式研究
5、成都清代僧俗文化圈研究
一般课题:
1都江堰学与成都学研究
2、近代四川文化圈研究
3、《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视野下的四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研究
4扬雄故里遗迹保护开发研究
5、四川地方志与地方文化研究
6古蜀文化保护与开发研究
7、创意文化产业与传统文化资源关系研究
8四川历史地名考释
9、现代国际田园城市建设中的文化选择研究
10、四川文化强省战略视阈下的地方文化建设研究
11、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效益评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