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管理
您现在位置>>首页  课题管理  公告通知
关于申报2010年度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项目的公告
2010-04-19录入:管理员阅读次数:3471

 

关于申报2010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项目的公告
四川省教育厅委托,经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我中心即日起向全省发布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2010年度课题指南》 ,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申报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立项的课题要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的理论研究为基础,以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应用研究为主攻方向,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新的研究高度,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基础研究应有较强的学术含量和宏观研究的前瞻性,鼓励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者申报本领域项目;对策应用研究应立足四川,面向全国,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二、中心主张承揽地方政府、文化企业及与国外合作等重大课题;实行带项目与经费进入中心立项,中心将适当给予经费补贴;接受个人或单位自筹经费申报的课题;批准立项的自筹经费课题,与经费资助课题实施相同的管理。
、凡四川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人员,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主持完成过省厅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一般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边远、民族地区高校研究工作者有特色的研究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历要求。目前主持四川省教育厅或各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课题尚未结题的研究者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今年的课题。
四、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有关规定,凡申报本中心课题,不占该校计划指标。各申报单位科研处及有关管理机构应对申请人严格把关,依据《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前期成果、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
五、申报书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汇总,统一报送我中心,本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书。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1份原件、5份复印件)报送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申报者须同时将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送至本中心邮箱。
六、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文档(包括课题指南、申报书)同时在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网站(http://dfwh.xhu.edu.cn)上发布,欢迎访问、查询和下载。
七、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截止(邮件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中心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999号西华大学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邮编:610039。
中心办公电话:028-87723062;中心电子邮箱: wangwujj@163.com
联系人(电话):吴会蓉(13880894419);李 钊(13881973396)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
2010年4月15日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地方文化研究)
2010年度课题指南
本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所列题目仅为研究方向的建议,申报者可根据列出的课题方向确定相应的题目进行申报。
重点课题:
1、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学理建构
2、岷江流域的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3、四川文化名人资源综合研究
4、宋代眉山文化现象与当代眉山文化发展研究
一般课题:
1、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研究
2都江堰学与成都学研究
3、藏、羌、彝民族文化研究
4、四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研究
5扬雄故里遗迹保护开发研究
6、罗江县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研究
7、四川酒文化研究
8古蜀文化保护与开发研究
9、创意文化产业与传统文化资源关系研究
10四川历史地名考释
11、文化资源保护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