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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就“古蜀遗址”问题接受《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专访
2013-11-24录入:管理员阅读次数:850

 

中心主任就“古蜀遗址”问题接受《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专访
今年以来,《中国社会科学报》相继推出了“探秘消失古国”系列大型报道。第七辑将目光投向了古蜀王国。古蜀文明是古老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古蜀国遗址现状如何,在保护中还有存在哪些问题,需要怎样改进,《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吴运亮和郭潇雅带着上述问题采访了中心主任潘殊闲。
关于古蜀遗址的分布与保护现状问题,潘殊闲指出:
古蜀遗址总体特点是点多、面积大、形态多样、时空跨度大、遗址遗存文物厚薄不均等较为知名的即有茂县营盘山古蜀文化遗址、新津宝墩村文化遗址、郫县古城遗址、温江鱼凫村遗址、都江堰芒城村遗址、崇州双河村和紫竹村遗址、大邑盐店村古城遗址和高山城址、广汉三星堆遗址、成都十二桥遗址、成都金沙遗址、成都商业街古蜀船棺遗址等。这些遗址分布在成都平原及其岷江上游地区等。
古蜀遗址的保护呈现明显的两极分化现象。出土文物丰厚灿烂的遗址得到很好的保护,如三星堆、金沙遗址,不仅在原址修建了大型的博物馆,而且已形成文化产业和文化品牌,享誉海内外。而出土文物比较少的,可能原址还处于耕种、占建或撂荒阶段。
目前,古蜀遗址保护有了宏观层面的战略利好,其发展前景值得期待。2010年11月,国家文物局和四川省政府签署框架协议共建大遗址成都保护片区,并成立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共建合作委员会。2013年5月,成都市开始施行《成都市大遗址保护管理办法》,明确将成都片区的24处大遗址纳入国家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的保护范围,这24处大遗址就包括成都平原的古蜀遗址。
关于古蜀遗址保护面临的困难和建议,潘殊闲指出:
首先,保护观念是一个大问题。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未能深刻认识古蜀等大遗址保护的深远意义,有急功近利思想。一些企业、部门和个人也未能正确认识自己应尽的责任,导致保护工作启动困难。
其次,保护现状严重失衡。这一点前面已经谈到。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还是观念和利益问题。
再次,古蜀遗址保护存在难度。古蜀遗址往往面积很大,由于考古发现时间前后不一致,有的遗址区地面已有工厂、商户、承包地等,如此大面积的保护区域,实施保护难度很大。
目前,各级政府对包括古蜀遗址在内的大遗址保护非常重视,该有的法律、法规和规划都基本上到位,但保护的关键在于执行、监督和惩处。如果上下热冷不均,再好的政策与愿望,都可能变样甚至乱套,这种前车之鉴已经很多,尤当警惕。
古蜀遗址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和文化遗产。各地政府应结合实际,在抓紧实施遗址规划、考古和保护的同时,应进行普及性的宣传、教育和文化创意工作,让古蜀遗址的缘起、面貌、价值及保护开发规划等深入人心,并让当地百姓拥有守护、守望意识和历史使命。对地方政府的工作考核内容与要求需要改善和强化,对于纳入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的各遗址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其规划、保护等工作要有时间表并进行年度考核。对于没有达标的,要限期整改。
据悉,本次采访报道已刊登在12月6日《中国社会科学报》第6版( http://www.csstoday.net/tebiecehua/86469.html)。